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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知識的學習

復習提要 

本章主要介紹了知識學習的基本概念、知識的獲得以及知識的保持。

知識點梳理

1.知識的類型

根據(jù)現(xiàn)代認知心理學的觀點,知識就是個體通過與環(huán)境相互作用后獲得的信息及其組織。其實質(zhì)是人腦對客觀事物的特征與聯(lián)系的反映,是客觀事物的主觀表征。

由于反映活動的深度不同,知識可分為感性知識和理性知識。

由于反映活動的形式不同,知識可以分為陳述性知識和程序性知識。陳述性知識也叫描述性知識;程序性知識也叫操作性知識。

2.知識學習的類型

(1)符號學習、概念學習和命題學習

根據(jù)知識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復雜程度,知識學習可以分為符號學習、概念學習和命題學習。

符號學習的主要內(nèi)容是詞匯學習。

概念學習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義,實質(zhì)上是掌握同類事物的共同的關鍵特征和本質(zhì)屬性。

命題學習指學習由若干概念組成的句子的復合意義,即學習若干概念之間的關系。

(2)下位學習、上位學習和并列結合學習

如果根據(jù)新知識與原有認知結構的關系,知識的學習可以分為下位學習、上位學習和并列結合學習。

下位學習又稱類屬學習,是一種把新的觀念歸屬于認知結構中原有觀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聯(lián)系的過程。下位學習包括兩種形式:派生類屬學習和相關類屬學習。

上位學習也叫總括學習,即通過綜合歸納獲得意義的學習。

并列結合學習是在新知識與認知結構中的原有觀念既非類屬關系又非總括關系時產(chǎn)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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